记者12月1日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继10月中旬起开办“商转公”业务后,从即日起又实施一项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5万元。
与此前借款人及配偶最高可贷35万元、单方最高可贷25万元相比,“新政”实施后,不论是夫妻双方还是单方,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均增加了10万元。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不论是实行“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或家庭可将住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还是调整贷款最高限额,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广大缴存职工贷款需求。
据了解,今年以来,淮北、淮南、马鞍山、合肥等多个城市都提高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额度普遍在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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