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滩一号10#楼于6月4日在政府组织下保护性施工,顺利复工。
针对近日网传钉子户强拆事件,已对本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我司有责任告知事情的真相,让更多的民众知道实情。杜绝一切不怀好意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此事件对本企业的恶意攻击、造谣,同时我司从今日起保留对网传恶意中伤本企业的造谣者保持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座房屋原先是桐山街道镇西村(第二生产队)的旧仓库,占地面积60.48m2,两层砖木结构,加上其他空地共275.77m2。93年该生产队以9400元卖给苍南县矾山镇人余某肖(按国家土地法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私下买卖和集体财产不得买卖非本村农民)。该地块经省政府批准征收,按省政府的标准只补偿30多万元,桐山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该地块时,安排3榴宅基地和地面物补偿给余某肖,折合人民币价值约200万元,但余某肖要价1300万元。金滩10#楼于2014年8月10日开工,由于余家强烈阻工,于2014年8月29日被迫停工至今,造成我司严重经济损失。
在政府部门与余家多次商谈无果的情况下,市国土局依法依规申请法院裁决,法院已经做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由市政府组织实施。2015年6月4日金滩10#楼在市政府的组织保护下合法复工,并没有要拆余家的房子,但他们的家族成员都出来阻工,老弱妇女故意爬到钩机底下、房屋顶上,由其家属亲朋好友拍照、网传,以博取社会的同情,给政府施加压力,达到其漫天要价的目的。
我司特此澄清事实,望广大市民明辨是非,不要助长一些不良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此事件中对于福鼎的社会舆论造成一定的困扰和影响,我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福建懋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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